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楼主: 乘物游心

《走哪吃哪》之幸会豪酒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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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楼主| 乘物游心 发表于 2012-9-12 23:39:16 | 显示全部楼层
朦朦胧胧 发表于 2012-9-11 16:06
大开眼界了。味道如何。

味道尚可
 楼主| 乘物游心 发表于 2012-9-12 23:42:59 | 显示全部楼层
佳人笑 发表于 2012-9-11 16:29
高度的吧?要不以你的酒量怎么能高呢?向酒人致敬!

52度的,哪天花两三个小时过来,我请你尝尝。
 楼主| 乘物游心 发表于 2012-9-12 23:46:20 | 显示全部楼层
少年网事 发表于 2012-9-11 16:38
吃遍百家,喝酒数吨,
主任看后有何感想?

对不起,数吨这个数字真的很值得推敲,应该改为数缸,或者直接改为“吃遍百家,饮酒千斤”也许更妥帖一些。
 楼主| 乘物游心 发表于 2012-9-12 23:47:48 | 显示全部楼层
红萝卜 发表于 2012-9-11 19:53
楼主好酒量、好口福,酒瓶有意思

是呀,这个包装创意不错,酒厂老板供哥们酒喝的创意也很好。
 楼主| 乘物游心 发表于 2012-9-12 23:50:58 | 显示全部楼层
快乐文竹 发表于 2012-9-11 21:47
酒不需要,酒瓶留下。

谁也不能把酒瓶留下呀,那可是瓶在酒在呀,瓶要没了,酒也就断供了。
长安 发表于 2012-9-13 00:02:44 | 显示全部楼层
兄弟,这酒看样子有2.5公斤。哈哈!
今越 发表于 2012-9-13 03:42:29 | 显示全部楼层
  海量,佩服!
 楼主| 乘物游心 发表于 2012-9-13 11:06:29 | 显示全部楼层
长安 发表于 2012-9-13 00:02
兄弟,这酒看样子有2.5公斤。哈哈!

5公斤!
大嘴丫 发表于 2012-9-13 11:56:03 | 显示全部楼层
斗酒相逢须醉倒,倒也倒也。
骄阳 发表于 2012-9-13 23:38:21 | 显示全部楼层
飘雪无边 发表于 2012-9-12 19:07
没叫上主任?

主任在等能发号施令的一天:咖屋的走喽,喝喜酒去喽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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