昨天上午开庭,公诉人是个女孩。公诉人与辩护人是针尖对麦芒的关系,总是争的不可开交,女公诉人更好较真。当我发表完辩护词后,公诉人意外地没有反驳。庭开的很顺利,法官、公诉人、律师相谈甚欢。
庭后公诉人对我说:陈老师,你不记得我了吗?我在你所里实习的。
我的天,之前怎么不告诉我一声呢。
学生多就是有好处。
记得我30岁考律师资格的时候,考场上监考的是来自司法局的40多岁的男子。考试很残酷,300多人的考区只考得上10多人,我又坐第一排,抄袭是没有指望的,因此什么夹带也没有准备。不想考场并没有那么严肃,有少数人在抄袭,监考老师也只是偶尔警告。我想有些考生是占了便宜的。等考试完,监考老师叫住我说:陈老师,你帮我问一下,我的毕业证什么时候发?
我的天啊,又是我的学生。偏我这老师,不太记住学生,特别是交流不多的学生。
早点说嘛,我也发挥下抄功,说不定就考上了呢?我是半路出家,原来不是学法律的。考完对答案,很少有跟别人一样的,不放心啊。
成绩出来后,监考老师第一个给我打来电话:陈老师,恭喜你啊,你在我们考区考了第一名啊。